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碑帖簡述

「碑」的稱謂最早起於漢。據清代《說文》學家王筠的考證,最早的碑有三種用途,即,宮中之碑,豎立於宮前以測日影;祠廟之碑,立於宗廟中以栓牲畜;墓塚之碑,天子、諸侯和大夫下葬時用於牽引棺木入墓穴。由於這些實用的目的,最早的三種碑上都是沒有文字圖案的。其中最後一種原來用木頭製成,後改用石頭,而它卻正是後代所謂碑的真正祖先。最後一種碑既然是為下葬所設,後來就在碑石上書寫以至鐫刻死者的功德,以使之流傳於後世,於是發展成後來有文字的碑。

  「帖」最早指書寫在帛或紙上的墨跡原作。後來寫得優秀的墨跡難以廣傳,於是把它們刻在木頭、石頭上,可以多次拓制,廣為流傳,這樣,就把刻於木石上的這些原來的墨跡作品及其拓本統稱「帖」。

  刻碑盛行於東漢,到了魏晉南北朝,由於某些時候朝廷明令禁碑,碑石縮小,且放於墓室之中,於是形成了墓誌。

  認真概括起來,碑帖有以下幾方面的區別:

  1.製作目的不同 最初的碑沒有文字,後來為托頑金之堅以期永垂後世,在碑上增加了文字,並且從最初的隨意刻劃到莊重嚴整,一絲不苟,其主要目的是追述世系、記敘生平、歌功頌德,而不是傳揚書法,所以書者可以是名家,也可以不是名家。唐以前的碑碣多不署書者姓名,可以看出碑是重內容而輕書寫的。刻帖的目的是傳播書法,是為書法研習者提供歷代名家法書的複製品,所以,書法的優劣是它的選擇標準。只要是名家的書作精品,即便是隻言片語的一張便條,也照樣收入,很少顧及內容。

  2.書體不同 碑的歷史悠久,所用書體在隋以前都是莊重肅穆的篆、隸、楷書。直至唐太宗御筆親灑,才開始有行書入碑。草書刻碑除武則天《升天太子碑》外,絕少有之。而刻帖一事始自趙宋,多數是詩文簡札,所以行、草書及小楷居多。

  3.形制不同 碑是豎立在地面上的石刻,多數是長方形,也有圓頂、尖頂的,雖然有一面字的,但也有兩面,以至於四面刻字的。豐碑巨碣動輒丈餘高,氣勢宏偉。帖因為多取材於簡札、書信、手卷,故高度一般在一尺上下,長則一尺至三四尺不等,呈橫式,多為石板狀,只在正面刻字。另外,帖有木刻的,碑則絕少。

  4.製作方法不同 南朝梁以前,碑一般是書丹上石,即由書寫者用硃筆直接把字寫在磨平的碑石上,再經鐫刻。刻碑者往往可以因循刀法的方便而使字的筆畫有風格上的變化,即與原書丹之字略有出入;還有碑刻甚至未經書丹而直接奏刀。其字融入了刻工的藝術情趣,有極濃的金石味道,非毛筆書寫所能體現,實際上是書者與刻者的共同創造。而刻帖都是摹勒上石,就是先將墨跡上的字用透明的紙以墨摹下來,然後用朱色從背面依字勾勒;再拓印上石,最後刻,比碑多出兩道工續。雖然程序複雜,但刻帖要求忠於原作,盡力畢肖,每道工續均不得攙入已意,所以精品帖本可以達到亂真的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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